規劃13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每年之土地租金債權為標的資產,發行10年期、規模26.8億元之受益證券
新聞摘要
  • 規劃13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每年之土地租金債權為標的資產,發行10年期、規模26.8億元之受益證券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在現階段受中央修法減免稅及經濟景氣欠佳等因素影響,地方歲入財源銳減之情形下,為突破財政困境,該局研議以市有非公用土地租金債權證券化方式籌措資金,以公開招標方式遴選安排機構辦理「市有非公用土地租金債權證券化案」。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本案具有資金成本固定、增闢政府籌措財源管道、節省利息支出等效益,預估發行期間利息支出較本府舉借市政建設中長期貸款利息支出節省約9,800萬餘元。
 
由於截至2013年12月底止北市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1,630億餘元,以此方式籌資除可舒緩因歲入財源不足,需仰賴舉債因應,致債務餘額大幅攀升之情形外,並可保留更多舉債額度供支應其他市政建設需求。具有改善特定期間財務收支失衡之效果,並可增加民間投資工具,活絡金融市場,為一具有多重效益之籌資方式。
 
北市府曾於2007年7月擔任土地租金債權證券化之創始機構,並成功以信義計畫區A9、A12、A13及B5等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未來租金債權為標的發行受益證券,發行總額為18億元,發行年期9年10個月,固定票面利率2.2%,發行面額為5,000萬元,受益證券信用評等為twAAA,信用評等績優。
 
財政局進一步表示,本次係規劃以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之中山區,及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之信義區共13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每年之土地租金債權為標的資產,規劃發行10年期、規模26.8億元之受益證券。
 
未來受益證券發行利率將由安排機構於規劃受益證券交易條件時考量市場接受度自行決定,市府僅要求每年支付之價款需低於可支付之總額。另現行法規對於受益證券面額並未加以限制,本案將增列小面額規劃之考量,即希一般民眾也有機會購買,由安排機構檢具相關書件向金管會申請核准,由金管會衡酌是否核准受益證券發行。